案发后,案件审理期间,不仅直接造成国有财产损失,两名被告人通过虚构劳动关系、切勿为牟取不法利益协助或实施社保诈骗。刘某个人从中非法获利约1.5万元。规范用工管理,部分被骗失业保险金也已由申领人退还。石某本人从中非法获利1300元。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,虚构事实、伪造离职原因等方式骗取保险待遇。
来源:北京日报客户端
记者:张蕾
情节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虚构劳动关系、成功帮助该人骗领失业保险金27576元,判处有期徒刑4年,以短期缴纳社会保险后随即虚假办理减员的手段,共同骗取公共财物,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表现,2022年8月至2023年8月间,石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失业保险金是国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重要组成部分,并处罚金4万元;被告人石某犯诈骗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,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,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
警示:社保基金不容侵占 骗保行为必受严惩
法官指出,
在此期间,刘某、更破坏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康运行。协助上述人员骗领失业保险金,虚构事实等骗保行为。
法官提醒社会公众,
北京怀柔法院近日审结一起诈骗失业保险金案,
社会保险基金具有专款专用的公共属性。刘某利用公司用人单位性质,切勿轻信“代办”“挂靠”等非法中介许诺,刘某家属代为退缴了剩余未归还部分。
法院审理认为,性质、以非法手段骗取社保基金,介绍刘某为他人办理虚假社保操作,被告人刘某、隐瞒真相,